球迷网海林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拟建项目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管理,根据财政部等六部门《球迷网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和《黑龙江省民宗委球迷网提前告知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黑民宗发〔2022〕96号)要求,经海林镇、新合村两级调查、论证,并经新合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全体通过,民主选出2023年拟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项目名称是海林市海林镇新合村光伏产业项目,建设地点在海林市海林镇新合村,项目内容是海林镇新合村居民屋顶彩钢瓦屋顶及地面,新建502.2kW分布式并网发电装置,共计安装930块光伏板。以200V或380V电压等级接入村内公共电网,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概算总投资31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12万元。项目负责人为文太仁,计划工期为2023年6月15日—2023年9月15日。项目建成后,资产入新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固定资产,产生效益归新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年租金一部分用于全镇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户、已脱贫不稳定户为主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等生活困难家庭的后期保障。其余大部分用于新合村乡村振兴建设使用。
如有意见和建议的,可通过电话、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向海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提出。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7日—4月28日(十个工作日)
联系人:白长松
举报电话和传真:13945323536
电子信箱:hlswtzb@163.com
邮寄地址:海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海林市人民大街737号市政府3#楼
附件:
1.海林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公示表
2.海林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绩效目标表
来源:中共海林市委统战部
撰稿:姜 迪
校对:许传林
一审:张晏荧
二审:刘建国
三审:白长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