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一)推进决策和监管信息公开。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1、出台《海林市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海林市市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于2018年6月5日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2、出台《海林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海林市机构改革涉改部门预算及债权债务调整工作方案》,于2018年12月27日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3、2018年7月10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公告。
4、2018年8月10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球迷网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情况公告公示。
5、2018年8月15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球迷网开展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
6、2018年10月15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球迷网开展全市公务用车清理工作的通知。
7、2018年12月12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海林市2018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8、2018年12月27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海林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球迷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海政办发〔2018〕31号)要求,2018年10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2018年海林市食用菌种植基地项目招投标公告。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球迷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海政办发〔2018〕38号)要求,重点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发布公开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
(四)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推动市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涉密部门除外)。
1、2017年12月23日,人大会议召开后,海林市2018年政府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以及财政转移支付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举借债务情况,于2018年1月10日,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部门预算,包括单位基本情况、部门预算表、有关情况说明、名词解释,于2018年1月26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2、2018年10月19日海林市七届人大十五次会议批准海林市2017年决算草案,会后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于10月22日将部门决算批复至部门,各部门于11月3日在市政府网站公开2017年部门决算。
(五)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18年收到秦家村村民唐秋梅、许秀兰申请公开事项2项。一是申请公开秦家村耕地地力补贴、玉米、大豆补贴情况;二是申请公开征地社保资金情况。两项公开申请均在时限内当面送达答复书。
(六)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结合上级提出的任务要求,经过梳理,财政局承担行政权力事项只有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一项,在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行政权力栏目处公开。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总的来说,通过加强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畅通了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渠道,提升了服务效能和水平,为财政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但也要看到,与当前形势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财政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部分股室和个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自觉性不强,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相关的规章制度还不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还不够流畅;政务公开的程度与公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等。
三、2019年工作思路
市财政局将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按照“阳光财政”建设的要求,市财政局将进一步推进球迷网“阳光财政”建设工作,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健全相关制度、体系,推动财政各项改革进程。二是通过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财政动态。三是遵循政府信息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是在工作中建立财政政务公开联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精细化管理。
海林市财政局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