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林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海林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12-04 来源:
字号: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海林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海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海政办发〔2018〕52号)、《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球迷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海政办发〔2018〕5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公安机关行政工作透明度,强化对公安机关权力制约和监督,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增强公安民警为民服务意识,密切警民关系,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

目前,我局对外公开42项,其中行政许可42项,上年行政许可数位为20项,今年新增行政许可项目22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按上级要求未予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3项,去年行政性收费项目为1项,今年新增行政性收费项目12项目,以上事项均已将法律依据、工作流程、收费标准等事项全部录入中国海林政府网,黑龙江省政务服务平台、牡丹江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中”2019年公安局政府集中采购为23项,采购总资金为300万元;2019年初至今尚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公开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9起,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9起,复议后起诉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22

4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

300.000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重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不断认识深化的过程,尽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标党委政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我们在思想认识和群众认知度推广上还存在着诸多不足,影响和制约着改革的实效提升。具体体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深度不够地方与地方之间,警种与警种之间,甚至一个地方的窗口与窗口之间,工作推进不均衡的问题比较明显。但这也在某种程度上也容易导致一些警种坐井观天。当前全省上下正发力推进放管服、四零创建服务和办事不求人工作,对我们而言,推进政府信息工作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

二是群众认知不够广。群众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参与对象,信息公开成效究竟怎么样,归根结底群众最有发言权。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群众对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了解得不多,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具体工作的实效。 

(二)改进情况

   一是规范警务公开的内容。着重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行政审批、廉政建设、对外服务等事项,都属公开范围,努力做到群众该了解什么,就公开什么。

  二是规范政务公开时间。将领导分工、单位职责、机构人员、办事权限、程序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等情况长期公开;对年度工作目标进展等情况定期公开。

   三是规范政务公开程度。由负责公开的办所队收集好有关资料,报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并审议讨论后进行公开,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予以调整和完善,公开情况均接受社会和民警的监督。

   四是强化建立依法办事、依规则办事的制度机制深入强化在法律、制度、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不在规则之外人为设限,不给徇私寻租留下空间,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公平的服务,努力提高公安队伍的公正执法和正规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群众“办事不求人”工作,努力在转作风优环境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作出表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研究简化办事程序、再造工作流程,完善办事指南,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是严格按照《“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再提高、再完善“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不断加大“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力度,积极通过“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公示办理事项的相关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收费标准和提交的全部材料。二是从方便群众办事角度出发,统一政策标准、规范办理程序、调整工作时间,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把“一张笑脸欢迎、一把椅子让坐、一杯开水暖心、一片真诚办事、一声好话送行”“五个一”举措作为窗口服务准则,在服务窗口配齐便民设施,推行文明用语,规范服务流程,强化服务评价,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

                                          

来源:

撰稿:

校对:

一审:

二审:

三审: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