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查阅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其知情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特编制本指南。
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海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1.海林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
2.政府公报。
3.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及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举行听证会等方式发布。
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海林市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mdjhlsrmzf/zc/zfxxgk_zclist.shtml,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海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海林市河西路馨怡家园156号,邮编:157100)。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海林市河西路馨怡家园156号)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为申请本部门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
办公地址(通信地址):海林市河西路馨怡家园156号
市城管局邮编:157100
联系电话:0453-711960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不办公。
来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撰稿:李桓宇
校对:王虹
一审:朱晓辉
二审:于蕾蕾
三审:孙大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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