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林市工业信息科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海林市工业信息科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3-20 来源:
字号: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球迷网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公布海林市工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2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海林市工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高层次谋划、高起点开局,高效高质量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工业立市”战略不动摇,狠抓产业培育、项目建设,积极转方式调结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注重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全力以赴转变海林工业发展方式,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明确重点任务目标和相关责任要求,从整体上策划,从细节里突破,全市上下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充分发挥网络对政策解读的“定向定调”作用,对相关政策进行图文解读,增强解读效果。把现代治理理念落实在行动中,以及时、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开,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渠道,设置公示栏、公示牌,在网站上公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全面、准确地发布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本单位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

(二)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是规范信息公开机制。严格执行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制度,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将文件公开属性审核与内容审签同步实施,优化公开流程,提升信息公开效率。二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由党组书记牵头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协调和监督检查,真正让群众看得见、找得着、用得上。

(四)完善平台畅通公开渠道。大力提升公开平台,优化公开内容,推进我局政务公开规范运行。依据新形势下政府网站发展要求,优化信息发布、办事服务等基本功能,切实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和政务服务门户作用。一是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定位。对照新版政府门户网站及新开设开齐的相关栏目,及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布局,提供统一的互动交流和政务服务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服务群众。二是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严格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政务服务制度建设。实行“通透式”办公,明确牵头股室和人员、明确办理程序、明确办理时限,与企业和群众“零距离、零障碍”接触,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能,打通政务公开线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高质量发展考核,对敏感词、错别字、更新频率等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坚持日常监测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同时积极接受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二是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连续性不够。2023年,工信局将继续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来源:

撰稿:

校对:

一审:

二审:

三审: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