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林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海林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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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海林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市民政局结合实际,以“法治民政、阳光民政、诚信民政”为目标,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政务公开监督。现将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球迷网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完善各项制度。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使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明确了各股、办、中心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突出重点,加强审批结果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向群众公开,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6

-11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2

0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 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 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效率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要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要再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质量还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海林市民政局

2021年1月11日

附:海林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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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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