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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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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民政局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球迷网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公布海林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211日至1231日。本报告在海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林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黑龙江省海林市海烟路418号;邮编:157199;电话:0453-571320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海林市民政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国家、省、市球迷网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坚定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职能、提升效能的重要手段,作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关键举措。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重点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和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条。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及时公开,具体为城乡低保新增公示、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信息、慈善捐款信息、养老服务信息公开、社会救助领域政策等。

(二)依申请公开答复方面。全年未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履行政务公开统筹协调职能,下达政府网站信息年度报送任务,确保需要公开的文件、会议信息等内容发布全面、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方面。对我局承办的栏目保质保量及时更新,结合各种媒体全方位公开信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不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功能。积极推进建设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体系,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等统筹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加强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对政府网站上公开的信息进行自查自检,随时发现,随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年度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高质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仍然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部分信息发布有没能将及时性和全面性兼顾。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涉及面广、推进力度有所欠缺,公开渠道间不够同步。

(二)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将继续围绕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工作任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加大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和行政许可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加快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常态化。二是配合政府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及时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了解掌握最新工作要求,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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