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将民政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权力流程”在网上公示。
按照省、市的集中部署,对照省厅下发的行政权力清单
移安置标准目录,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统一规范工作圆满完成。经牡丹江市民政局把关,海林市编办审核,共保留行政权力责任事项59项(市编办已编印成册),编制了流程图,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26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监督6项、其他3项。已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了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建设:事项、责任主体和责任方式。
(二)督促各股、办、站、中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海林公共信息网、电视合、政策宣传栏板、发放选传单和召开民生面对面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各生民政信息。一是业务流程公开。通过悬挂公示板,发放宣宣传单等形式,对救灾救济、个人申请办理养老机构、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医疗救助、、社会团体登记等业务流程进行公开,使民政服务对象全面了解业务经办流程,各项业务经办更加公开透明,更加便民利民,方便群众监督。二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民政局财务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项目已通过海林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整改情况进行公开;对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通过公示板向公众公开。三是其他信息公开。以“民生面对面、双述双评”为载体,对民政的业务进行公开,邀请党凤政风监督员社区代表参加民生面对面和双述双评,让他们进一步了解民政的各项政策规定,同时其他涉及民生等信息适时对外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不子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生。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子公开政府信息暂无发
生。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市民政局除婚烟登记证收费之外,,无收费项目。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至今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的现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在公开政务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
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很多
不足,应该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一是个别信息公布不
及时。一些具有时效性的具体工作信息,由于工作人员忙于
具体业务的处理,忽略了信息公开工作,待处理完结之后,
再进行公开,已经不具有实用性和参考性。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缺乏创新。目前我们对信息的公开还限于常规形式,需
要进一步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以使我们的政务信息得
到球迷网人的注意和回应。三是个别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
不够。认为只要把工作做好,公开不公开无所谓,忽略了社
会认可对本职工作的促进作用。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做好《条例》及各项政务公开政策规定的贯
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扩大宣传,加强培训,落实责任,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条例》及各项政务公开政策规定的理解和认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重点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议及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逐步实现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三是进步拓展办事公开领域、将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部纳入办事公开范围,畅通双向沟通渠道,加强督促检查,推进问题解决。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在加强传统载体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加强电子化、信息化建设,重点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及时更新内容,增强与群众的信息交流与互动。
海林市民政局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