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林市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海林市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2 来源: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海林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来,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股(室)、中心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健全制度情况。及时公开信息,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列入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完善审查制度,要求列入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发布前,经办人需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公开。同时,市审计局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对公布的信息进行重新审核更新,做到公布信息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提升,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深入细致。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加强全体审计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强化公开意识,增强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进一步规范梳理公开内容,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来源:

撰稿:

校对:

一审:

二审:

三审: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