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林市环保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海林市环保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1-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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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球迷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遵循合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众对环境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1、机构设置、主要职责、服务承诺,污染举报电话,环保执法人员信息。2、经梳理后的行政权力责任事项103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3、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4、水源地水质状况、空气指标状况,环保项目审批的各个环节公开,环境监察收费及处罚等信息。5、财政预算、决算;6、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暂无发生。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至今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现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由于受县级环境监测能力的限制,公开的面还不到位。二是环境信息公开的还不及时、规范,对公开的认识和推进力度还应加大。

改进措施:一是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作为干部职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上报公开内容不及时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时限,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促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通过推进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监测人员培训,争取监测设备等加强监测能力的软硬件建设,为全面公开环境质量状况打下坚实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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