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环保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工作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球迷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制定了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成立了海林市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环保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把政务公开的总体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具体股室,落实到具体人头,并纳入有关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由办公室按时督办,遵循合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环保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及时公开了环保执法检查、收费、处罚、建设项目审批以及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等,满足公众对环境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环保政务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台、公示板等载体,主动公开环保信息47条,主要类别有:环境监察信息(包括执法检查、收费、处罚、信访、重点污染源)、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审批(分项目受理、拟审查、审批三个环节,按照要求时限分别公开)、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等。另外,我局还把2012年至2014年的环境监察信息、环境监测信息、建设项目审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在牡丹江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补充公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表
序号 |
类别 |
数量 |
公开途径 |
1 |
环境监察信息 |
10 |
政府网站 |
2 |
环境监察信息 |
2 |
公示板 |
3 |
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
8 |
政府网站 |
4 |
建设项目审批 |
23 |
政府网站 |
5 |
预决算 |
2 |
政府网站 |
6 |
工作动态 |
2 |
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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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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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6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暂无发生。
四、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至今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举报、复议、提起诉讼的现象。
五、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制定了《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海林市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副局长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由办公室负责日常检查、督办,确保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由于受县级环保能力建设的限制,公开的面还不到位。二是环境信息公开的还不及时,对公开的认识和推进力度还应加大。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七、改进措施
一是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作为干部职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上报公开内容不及时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时限,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促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四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通过推进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监测人员培训,争取监测设备等加强监测能力的软硬件建设,为全面公开环境质量状况打下坚实基础。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