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2016年工作情况回顾
(一)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2016年,海林市统计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为局资料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1人。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方向正确、运作高效、服务优化。
(二)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海林市统计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等具体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责任和办理程序等,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海林市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海林市统计局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紧密结合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方向正确、运作高效、服务优化。2016年,海林市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工作主要是公开发布当年生成的统计信息、收支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市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及时报送和更新相关信息,做到了社会热点经济数据及时透明,所有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都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均不超过30个工作日。
海林市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海林市统计局依照《条例》和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涉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涉及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涉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应要求的政府信息都予以了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政务动态、财政信息、公开年报信息。
海林市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海林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在省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信息公开。由办公室负责上传和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海林市统计局优化服务质量,多渠道、多方式回应社会关切,市统计局相关人员随时对涉及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站进行关注,第一时间回复网上的留言,做到及时接收,及时回复。2016年度未对已公开的统计信息收取任何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海林市统计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为0 件。
(六)回应解读情况
海林市统计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为0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0次。
(七)不断学习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海林市统计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条例》和统计法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强化统计监测,深化统计改革,加快推进现代统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八)积极做好了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海林市统计局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我们采取定期查阅各部门存档文字信息、结合督查督办检查各单位重点工作等办法,对发现符合公开要求未公开的信息,及时通知该部门立即按要求公开,确保了符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的信息全部公开。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一是想办法提升政府信息的写作能力,强化“四个意识”。做好统计系统服务工作,务必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和认同。二是需要完善报送流程及管理办法。三是需要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纪律。
二、2017年计划
(一)制订培训计划
1.对市统计局的培训计划。2017年将举办省统计局信息写作培训,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全局写作能力和水平,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保密意识。
2.对市统计局垂管的各乡镇统计负责人的培训计划。2017年,海林市统计局将结合政府信息特点,到各乡镇进行培训,提高全系统写作水平。从政府信息的概念、范围和特点,到政务信息的创新,明确优质信息的标准。
(二)构建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
为进一步建成权责分明、信息准确、反应迅速的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海林市统计局建立统计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在各乡镇设立联络员,可有力保障报送渠道的畅通、审核发布的及时、信息内容的准确。
(三)健全机制 继续加大公开力度
2017年海林市统计局把握新常态,继续加大公开力度,着力提升社会公众的关注和认同。
海林市统计局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