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人民政府企业服务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11月25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伊
联系电话:5793018
清算组办公地址:海林市林海路1297号
2024年11月25日
海林市人民政府企业服务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11月25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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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办公地址:海林市林海路1297号
2024年11月25日
来源:海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撰稿:黄伊
校对:丁尧
一审:苏秋艳
二审:邹怀君
三审:潘大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