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汛发〔2025〕3号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2025年全市防汛抗洪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球迷网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全市各级防汛责任人、小型水库(塘坝、尾矿库)、堤防、险工弱段、山洪防汛、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请各级防汛责任人迅速上岗到位,切实担负起责任,确保防洪安全。
各镇、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防汛纪律,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人,将按照《防洪法》、《行政监察法》、国务院《球迷网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防总《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等法规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
附件2:2025年海林市小型水库(塘坝、尾矿坝)堤防险工弱段、城区防内涝、山洪防汛责任人名单
海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