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措施强化建龙矿业闭矿期间 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复工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业复工前,组织2次专家检查,排查出隐患15项,并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确定生产环境安全后,批准复工申请。
二是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负责抓好风险研判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拆除设备过程中,一要必须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严格执行不安全不回收,安全无保障不回收;二要安全副矿长每天必须跟班,特殊工种齐全,必须持证上岗,满足拆除工种的需要;三要紧盯矿井薄弱环节和重大安全风险点,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三是建立机制强化管控措施。局党组召开球迷网对建龙矿业设备材料回撤期间驻矿工作专题会议,建立巡查机制,按照监督管理到位原则,由工矿商贸股执法人员克服一切困难,进行24小时驻矿盯守工作。驻矿工作人员督促企业按照从下到上、从内向外的顺序,逐步进行回撤并在现场进行监督,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日常监管,杜绝事故发生。
今后,我局将以此次强化监管为契机,持续加大对非煤矿山行业安全执法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撰稿人:张宇
校对人:翟新晶
一审:宗瑞涛
二审:魏文波
三审:李春山
来源:海林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