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迷网开展202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中省直单位:
按照市考评办要求,市安委办将于近日对全市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单位(80家)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党政群机关(含检法两院)、中省直单位(税务局、国网海林供电公司、气象局、人民银行、消防大队、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发行、信用联社、龙江银行、农业银行、远东村镇银行、人险公司、财险公司、农担公司海林分公司、海林国调队)。
二、考核时间
2023年11月15日- 11月30日。
三、考核内容
按照《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分解表》(见附件3、附件4)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束后,市安委办将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市考评办,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
五、考核方式
按照《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分解表》(附件3、附件4)进行,采取听(听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看(看基础材料)的方式进行。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本部门或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报送至市安委办邮箱:hl-anjianju@163.com,并按照《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分解表》,提前整理好相关材料,以备检查。具体考核时间由各考核组联络员(附件2)负责通知被考核单位。
2、各单位要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对能完善的材料要及时补充并报送至市安委办。
3.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分解表(各镇、开发区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适用此表);
4.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分解表(除市安委会成员部门以外的其他市直党政群机关、中省直单位适用此表)。
海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 11月8日
来源:海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撰稿人:田文原
校对人:张春雨
一审:赵士杰
二审:吴金涛
三审:李春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