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海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8-03-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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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请予以审查。

本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了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海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全市卫生工作的政府部门,承担全市人民的健康教育、防病治病,同时也肩负着国家的《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和《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2017年,我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公开载体,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本局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向前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作用,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工负责,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并研究部署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规范体系。坚定不移地执行市政府球迷网信息公共工作有关制度,对做好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相关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加强载体建设,畅通公开渠道。政务公开栏公开重要工作事项内容,并做到及时更新公开栏的内容,让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借市政府信息网站公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项信息。进一步做好卫生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

四)注重狠抓落实。一是分工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合管办、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都有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领导小组的领导督促公开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纠正。

(五)深入推进院务公开工作。全年加强了各医疗卫生单位院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政务公开栏公开重要工作事项内容,并做到及时更新公开栏的内容,让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政务公开栏公开重要工作事项内容,并做到及时更新公开栏的内容,让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所以没有此项开支。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对于加强依法行政,促进医疗卫生单位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要把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与人民群众和单位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全面实行内外公开,努力实现政府满意,服务对象和职工满意的目标,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尽管卫生系统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

(二)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群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

2017年,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网维护和更新工作,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如社区卫生服务、孕产妇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疾病防治、医疗服务、医疗收费标准、医疗机构、执业医师管理、爱国卫生、医学教育、办事规程、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等信息,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将领导干部行使职权、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廉等情况;干部奖惩、调动、任免等组织人事情况;物品采购、大型活动经费等财务收支和物资管理情况,把政务院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卫生政风行风的范围,进一步推动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

 

 

 

海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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