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林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海林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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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卫生健康局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市、海林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突出公开重点,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政府信息工作的开展,不仅为群众知情、群众办事、群众监督提供了方便,同时也为球迷网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以强化信息公开管理为主要任务,健全日常监测维护,切实保障与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2021年经统计全年在海林政府工作网站中,共公布信息44条,其中行政处罚公示8条,公共卫生24条,医疗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信息公开的尺度需要进一步把握,对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明确。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继续完善和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2.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理顺工作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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