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海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4 来源:海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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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海林市营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致力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

府工作透明度,现将政务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海林市营商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权责清单”,29家单位规范后权力清单数量为2752项,公布《海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251项,公布《海林市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4版)》乡镇法定权力事项24条,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共1502项。

(二)依申请公开答复方面。2024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公开答复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海林市营商局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完成政府网站信息年度报送任务,确保需要公开的文件、会议信息等内容发布全面、及时、准确。持续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股室信息发布责任。严把信息内容审核关,避免出现表述性错误,特别关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个人敏感信息泄露等重大问题,加强敏感信息的安全防护,全年无泄密行为发生。

(四)平台建设方面。海林市营商局认真履行各项职责,落实责任负责人,严把政府公开信息审核。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营商环境公开信息,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内容,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五)监督保障方面。海林市营商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对政府网站上公开的信息进行自查自检,随时发现,随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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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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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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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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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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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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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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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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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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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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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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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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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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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海林市营商局2024年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创新公开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有待改进完善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的流程还需优化,各股室间的信息整合与协同效应尚未充分发挥;二是主动公开信息效率还有提升的空间,信息公开规范性还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政府办各项工作要求,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统一认识规范流程。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各股室职责分工,有针对性的进行流程指引,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增强对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在日常工作中对各股室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公开工作规范性的指导。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政府信息审慎公开。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但在此基础上还需进一步把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对不能确定的政府信息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确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来源:海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撰稿:徐娜

校对:丁尧

一审:丁尧

二审:宋建华

三审:潘大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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